蛇傷后忌口,實際上是蛇傷治療的一個重要手段之一。如果不忌口,吃錯食物如同吃錯藥,不但使癥狀加劇(如溶血、出血、劇痛、劇腫等一系列局部和全身中毒癥狀加劇),有時還會抵消和破壞蛇藥的抗毒功效。輕則疾病纏綿難愈,重則病情加劇甚至造成死亡。
那些能夠引起病癥加劇的食物,民間稱“發物”,現代醫學則稱“食物過敏”。是一種食物變態反應性疾病。傳統醫學和中醫所稱的發物往往都是現代醫學中容易引起食物過敏的食物。傳統醫學所稱的“忌口”之說,正是防治食物過敏最重要最科學的一環。“忌口”的實則,就是忌發物,不吃有致敏作用的食物。不能吃的食物就需忌口。
我國傳統醫學中的“發物”和“忌口”之說,其實是有一定科學道理的,它是人們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對食物過敏反應的一種原始樸素的觀察和經驗總結,是防止病情進一步惡化的有效手段之一。
中國是人類發現“發物”(即食物有過敏反應)最早提血需“忌口”的國家。古代對忌口發物之說有大量的敘述,民間也流傳甚廣。
《靈樞、五味篇》載:“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將食物中的寒、熱、溫、涼四氣和辛、甘、酸、苦、咸五味之間的禁忌寫得明明白白。

《本草求真》說:“食物雖為養人之具,然亦于人臟腑有宜,不宜,食之人口,等于藥之治病同為一理,合則于人臟腑有益,而可卻病衛生,不合則于人臟腑有損,而既增病促死。”
《金匱要略》還有“禽獸蟲魚禁忌并治”和“果實菜谷禁忌并治”兩篇專門記載飲食禁忌的文章。《淮南子》一書中有“神農嘗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記載。古代醫典中的“神農皇帝食禁”七卷,詳細介紹了疾病的禁食內容。中醫和民間在治病中要求的忌口,是同中醫的“陰陽學說”、“整體觀念”等中醫理論相聯系和統一的具體體現。中醫認為藥性有寒、熱、溫、涼,食物也同樣存在寒、熱、溫、涼等特性。因為許多食物本身就是中藥的一員,既可作藥用,又可作食物。所謂“藥食同源”就是這個道理。

中醫治病中,熱病用涼藥,寒病用溫藥,用錯藥無異火上加油。認為藥食有相反相畏作用,因此食物也就不能亂食,而必須注意忌口。如《本草》載:“羊肉反菖蒲、半夏。”《金匱要略》載:“豬肉反烏梅。”《瑣碎錄》載:“鯽魚忌麥冬反厚樸”等。
1.蛇傷有關的忌口,中醫和民間也有論述。如火毒屬陽證,癥見熱邪熾盛,極易內蘊。因此應禁辛溫燥熱之大熱食物,如辣煎炸等動火之食物,否則可助邪化火生毒,動血耗血加劇病癥。《綱目》載:“狗肉,熱病后食之殺之。”又載“鵝,氣味俱厚,動風發瘡。”同樣道理,羊肉、豬頭肉、魚腥、蝦等,亦為辛溫人熱大燥之食物,同屬忌口之物。中醫認為“南瓜系動風生痰助火之品”不但火毒者不能食用,就是風毒患者也應禁之。《本草匯言》載:“韭菜,瘡毒食之,愈增痛癢,疔腫食之,令人轉劇”桃子、荔枝、楊梅等性溫的食物“多食則令人生熱”。因此對于陽證火毒需清熱涼血、清熱解毒的患者來說,這類辛溫、助火、辛熱、補陽類的食物應避免服食。火毒義因迫血妄行導致的傷口出血、咯血、吐血、鼻衄、瘀斑等蛇傷出血,則忌食蔥、蒜、韭菜等辛香發散之品,以免助血妄行,加劇出血。塒于溫補的雞,《本草求真》記載:“陰虛火盛者,不宜食雞·食則風火益助矣。”只能在后期火去、熱退、體弱乏力之時才‘能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