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原則,務應引起關注。如果不予注意,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或損害。
以下舉例有的是自己親歷親見,有的是由拙著《蛇類的養殖及利用》的廣大讀者來信反映的,希引以為鑒。試舉二例:
——1994年10月,廣東肇慶某蛇場到車程僅需l小時多的蛇場去運水律蛇,這次由場長親自去運,去時帶上30只蛇籠,結果運回時僅用上12只,每籠均裝得滿滿的。回來一經檢查,發現250kg左右的水律蛇死了11條,約5 kg。在長途運輸中出現這樣的死亡率,自然不算高,問題是僅僅一個多小時的車程,這死亡率就高得驚人了。原來,該場事先就有一場爭論,一位經驗豐富,在多次運蛇中不斷總結經驗的師傅說要防止蛇死亡,每籠蛇絕對要少裝些,寧愿多裝幾只蛇籠,每籠裝個八成滿是不會出問題的,所以蛇籠應多帶些。另有人也勸場長萬勿亂來。但場長為人武斷主觀,他自恃以前也運過蛇,這次他偏偏裝滿讓蛇無法動彈。籠中蛇擠,再加運時有的籠疊起來一壓除了擠還悶熱難受。這11條蛇就是在這1個多小時中彼此緊纏而死的。

——1999年2月筆者收到了一封湖南讀者楊君的來信。信中說了這樣一件事:1997年8月24日(農歷7月22日)他運了一批王錦蛇到上海去出售,由于聽信他一位朋友的餿主意,行前給蛇喂了100多千克的雞蛋,欲以蛋充蛇出售,結果致80%的蛇死亡。這一來,導致本來可賺不少錢的買賣反而變成嚴重的虧損。之所以斷定是吃蛋出的毛病,是因為他檢查蛇口流血的死蛇原來均屬健康蛇,剩下未死的均為瘦弱的蛇,正因這些瘦弱蛇未吃蛋而得以活了下來。
因此,提出以下準則:
(1)每籠(箱)的蛇絕不能裝滿,應留兩三成空隙。較為合適的辦法是用長形布袋(如面粉袋之類)裝蛇,大的一條扎個結,小的兩三條扎一個結。這每一個扎結處,內部也應當有空隙,使蛇在內部有寬松回旋余地。如果里面空間缺乏,不僅2。3條蛇的會相互纏繞以致最終硬結成一團死去,即使單條大蛇,若無空隙也有會自己纏自己致死的。這些裝好蛇的布袋一只只放進籠中,但也應留有相應的空隙,不能將蛇籠塞滿。
(2)如果將商品蛇從容易死亡到不容易死亡的順序排個名次,那么應為:滑鼠蛇一眼鏡蛇一王錦蛇。其他是,灰鼠蛇、烏梢蛇可能近似滑鼠蛇或居滑鼠蛇與眼鏡蛇之間,而銀環蛇則近似眼鏡蛇。所以將籠或箱上車時,通常將易死的放底層,不易死的放上層。當然,上述易死、不易死,僅據多次裝運經驗判定,并非嚴格的實驗結論。不過,滑鼠蛇易死、王錦蛇不易死這點,幾乎成了公論。

(3)蛇裝上車前,不僅不能喂食,也不能給水。給食造成的惡果已述于前,而凡裝前喂過水的,其死亡率也會明顯提高。有的死蛇,在死前會拼命嘔出水來。
(4)個別兇猛的蛇,有人為確保安全,會用針線縫其口。此法容易傷其口腔致引起細菌感染。另一方法似較此法為好又方便有效:取寬0.5 cm的醫用膠布,在其吻側貼上一圈。這既可使蛇仍能將喉和舌伸出口外,無礙其呼吸,而又達到無法咬人的目的。
(5)裝箱時,萬勿將一些兇猛好斗或慣于吃蛇的蛇與別的蛇混裝。如金環蛇愛吃比它小的蛇,故應將個兒相近者合裝。若把眼鏡王蛇和眼鏡蛇合裝,則會互斗相殘,這樣,即使不致被吞也因造成傷殘而致難以飼養。故務應注意分門別類才可合裝。
(6)裝蛇的密度務應掌握,宜適當稀一點,如以長80 cm、寬50 em、高25 cm的蛇箱為例,裝中等大小的蛇20條就夠了。只有短途,才可適當多裝5。10條。據蛇個兒的大小長,適當或減或增。




